郭洪平
  本報訊(記者郭洪平)中央紀委駐最高檢紀檢組、最高檢監察局日前聯合出台《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從八個方面就最高檢紀檢監察機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更好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作出安排。
  《意見》強調,要強化執紀監督意識,認真學習領會中央關於“兩個責任”戰略部署的重大意義,根據中紀委部署,加快實現“三轉”要求,圍繞中心任務,聚焦監督主業,不斷強化使命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牢固樹立不積極履行監督職責就是瀆職、履行監督職責不到位就是失職的觀念,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主體責任落實。要當好黨組參謀,督促黨組落實好主體責任。要協調紀委監督,協調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落實院黨組重大決策部署,推進最高檢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要構建監督合力,綜合運用紀檢監察、巡視監督、檢務督察、案件管理、專項督辦等監督方式,形成有效監督合力。
  《意見》指出,要加強監督檢查,促進檢察權正確行使。通過嚴明黨紀檢紀、強化決策監督、強化用人監督、強化執法監督、改進巡視工作等一系列舉措,不斷強化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對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並針對容易發生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嚴格執行廉政風險防控、執法辦案說情報告等有關規定,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個人尋租機會,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
  《意見》要求,要堅持正風肅紀,加強紀律作風建設。針對社會關註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特權思想、霸道作風等突出問題,督促最高檢機關和地方各級檢察機關持續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活動,堅決整治檢察隊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風。要加強作風建設,繼續鞏固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最高檢機關集中整治“庸懶散奢”等專項活動成果。要堅持曝光警示,對於檢察隊伍中,特別是最高檢機關發生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堅決予以通報曝光,維護檢察人員的良好社會形象。
  《意見》還就嚴查違紀違法問題、嚴格執紀問責監督、提升執紀監督能力以及完善機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等提出具體意見。  (原標題:更好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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